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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机构明年要戴“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4:54 重庆晚报

  本报讯 城市房屋拆迁将有多家评估机构选择,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昨日,《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定》出台,在城市房屋拆迁方面作出许多人性化的新规定。

  我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被拆迁人选择。

  拟拆迁项目将在重庆市国土房管网上公示,拆迁评估机构向项目所在地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报名参与竞争。

  每个拟被拆迁人以填写选票方式,投票选择一个评估机构,并以得票最多的评估机构确定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

  当事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咨询。有异议的则可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拆迁评估机构评估。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出具不实评估报告的,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或在竞选中以回扣、承诺价格、请吃请喝、送礼品现金、诋毁他人抬高自己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拆迁评估业务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或记入其信用档案。

  该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李伟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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