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服务员过于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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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41 大河网-河南商报 |
■高君波(职员) 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员工均应热情、周到服务;严禁商业零售企业员工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11月30日,北京市商务局公布了《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试行)》。(12月1日《新京报》) 我理解北京市商务局提高商业企业服务水平的良苦用心。但说句老实话,笔者平时经常陪夫人去逛街,怕的不是商场里的服务员态度生硬,而是有的服务员太过热情。 现在不是物资供应紧张的年代,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供应过剩。城市的大商场一家连着一家,到这个商场去买东西,如果你的态度不好,咱“惹不起还能躲不起”?立马就可以换一家。并且,有了一次“碰钉子”的经历,恐怕今后再也不会到你那里去买东西。消费者不睬你,你还不喝西北风去? 正因为如此,一些商家深谙经营之道,只要发现你在看他的商品,马上就会笑脸相迎,即使你还没有到柜台跟前,就已经迫不及待地给你介绍商品了。面对如此的热情服务,有时候觉得不买他的商品都有些不好意思。因此,在逛商场的时候,一般不敢把眼睛在柜台上随便扫,生怕招来服务员的“热情”。 如果只是热情得“令你不好意思”倒还罢了,有时候,有的服务员热情得甚至有些过分:大老远看见你往他商店的方向走,站在门口的导购小姐便热情地向你打招呼,主动给你介绍商品。如果仅仅是这样还好说,有的服务员见你没有购买的意思,还跟在你的后面,喋喋不休地“欢迎光临”,甚至有的服务员动手拉人。“伸手不打笑面人”,硬是搞得你哭笑不得,难以脱身。 改善商业环境,服务水平也要相应提高。但是,在要求服务行业的员工热情、周到服务的同时,切忌不要热情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