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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期间 外国记者免过“审批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42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这意味着外国记者临时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的接待单位出具邀请函并且陪同。

  刘建超昨天宣布,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第477号令,颁布了《北京奥

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有9条,主要是为了便于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疾人奥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制定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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