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别丢下电话号码就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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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1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11月23日傍晚,市民张小姐下班途经迈皋桥一十字路口时,一位老先生迎面走来,在避让过程中,老先生不慎摔倒在地。见状,张小姐急忙上前扶起老人,询问老人有无受伤,提出最好去医院查一下。可是老人不愿去医院,只是执意要张小姐留下手机号码,如日后有什么不适,方便联系。无奈,张小姐只好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号码是留下了,可张小姐这颗心却怎么也踏实不起来。“年龄大的人,总会有个病痛什么的,如果他日后有个疾病什么的,说是这次摔跤引起的,那我是否得承担责任呢?这也说不清呀!” 带着张小姐的疑惑,记者采访了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的顾红梅律师。顾律师指出,张小姐这种担心是存在的,如果日后老人因病痛找到张小姐,要求其负责,张小姐很难证明与碰撞无关。但是,就老人而言,在提出索赔的同时,也需有证据证明病痛系该碰撞引起。这种举证无论是对伤者还是肇事者来说,都很难且争议大。所以,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前往医院检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陈菲) (编辑小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