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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子女应免收课本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3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牟晓晖)“我们低保户的子女上学可不可以也免收课本费?”日前,有市民建议将低保户子女上学所减免的范围再扩大点,减轻低保家庭的生活负担。

  据了解,目前低保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免收杂费、减半收取代收费等惠民政策,但寄宿学生的生活费用仍是家庭教育开支的重头,许多低保家庭建议再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助。为此,市民政局表示,修订低保条例实施办法时将予以考虑,拟增加相关条款:低

保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规定在相应的学校就读的,学校应免收杂费和课本费,给予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当部分或适当减免当期学费;在本市范围就读普通高等院校的,学校适当减免当期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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