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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过政府“审批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59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昨天宣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免去外国记者赴地方省份采访须经过当地外办批准等手续,放宽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许可。

  规定允许外国记者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同

时还简化了器材入关手续。外国记者可凭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北京奥组委出具的“器材确认函”和J-2签证或有效的“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自行办理器材入、出境手续,取消了目前必须由中国接待单位为外国记者出具保函或保证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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