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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中心组举行监督法专题学习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15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12月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政高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刻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监督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为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沈阳提供有力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作中心发言。市政协主席赵金城,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监督法,是一部重要法律,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贯彻实施监督法,是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步骤,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同时,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目前沈阳的大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努力做好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要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始终。各级党委要科学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通过人大党的组织和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实施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要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目的是督促其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既是一种制约和监督,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正确把握支持与制约的关系,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使监督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一府两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府两院”要充分认识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三是要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关系。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把开展监督活动、作出相关决议建立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的基础之上,力求反映的问题客观全面,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不断提高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切实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各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全面深刻把握监督法的内容和要求,扎实推进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党委要依据监督法,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要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人大监督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明确人大监督的重点和主要内容。要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运用好人大监督成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在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其作为党委决策的重要依据。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明确人大常委会监督原则、目的、方式和程序,依法搞好监督。要从沈阳振兴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福祉出发,坚持围绕实现“三大目标”这个主题,服务好连续完成“两个不低于”任务这个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加大监督力度与增强监督效果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府两院”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对于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切实搞好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要切实加强监督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尊崇法律的意识,为贯彻实施监督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沈宗河、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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