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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签令公布外国记者有关采访《规定》 采访奥运无须接待陪同 赴地方采访只需受访单位个人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55 解放日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77号国务院令,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新华社受权于1日全文播发该《规定》。

  《规定》指出,制定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

  《规定》还就外国记者来华采访的签证办理、携带器材入出境、在华采访许可等事项做出规定。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记者赴地方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外国记者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简化了器材入关手续。

  《规定》共9条,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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