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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过于笼统 尽快出台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57 南方新闻网

  各界代表意见

  本报讯为广泛听取各界对《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意见,昨日,团省委专门邀请学校、公安、民政等十余部门人员及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代表们在对新法拍手称赞的同时,也指出部分条款过于笼统,建议尽早出台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华师附中学生处主任廖耀良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他说,《条例》还有诸多方面没能涉及到,比如有法律规定不容许孩子单独在外过夜,此条例中则没有。有那么多相关法律需要参照,弄得学校也是一头雾水,能不能搞一个“包打天下”的细则出来。他表示,《条例》出台后,实施是个更大的难题。新条例要求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试问哪个学校开除学生不会找一堆理由出来,“随意”两字形同虚设。

  廖耀良认为《条例》规定过于宽松,比如它提出,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毕业后要求颁发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的,原学校应当颁发。事实上每个学校发毕业证都有一系列规定,如果学生乱搞也能拿毕业证那就不合理了。对此,与会的一些专家和学生家长都表示认同。

  专题采写:本报记者田霜月朱丰俊实习生王飞鹏通讯员任宣饶玲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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