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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查扣700多辆电动自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04 南方日报

  穗查扣700多辆电动自行车

  交警表示:对处罚无异议,可当场交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扣车

  “禁电”首日

  本报讯(记者/刘中元通讯员/周斌)广州禁行电动自行车已有15天,于昨天度过了纠正教育期,已正式进入处罚期,尽管如此,违规上路者众!昨天,广州交警出动警力在路面巡查:查扣电动自行车700多辆,其中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及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车辆160多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达标电动自行车500多辆,并处罚有合法来源的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为10多宗。

  但从笔者采访的情况看,首日当场缴纳罚款的寥寥无几。

  取下电池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仍会被扣

  广州交警部门昨天表示,广州自11月15日开始正式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对违规上路者有15天的纠正教育缓冲期,但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则一律暂扣,仅禁行当日就扣下超标车200多辆。从昨天的执法情况看,经过半个月的宣传整顿,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情况已大为减少,但仍有大量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达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这种情况按规定也要暂扣。

  昨天9时,广州大道北广园路口,平日电动自行车“出没”频繁,交警部门于此定点查车。

  10时40分许,给老板送东西的小蔡踩着一辆达标电动自行车来到广州大道北广园路口,被正在路面执勤的交警拦下,他的车已经取下了电池。

  小蔡觉得很冤枉:“我知道电动自行车今天开始上路要罚,但这辆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啊,为了上路,我还专门把电池拆掉了当成单车来骑,不是说这样是合法的吗?为什么还扣我的车?”

  交警查了小蔡的车后表示,该车无法提供合法的来源证明,按照规定必须扣车。在交警开具的处罚单上,写明扣车事由是因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

  10分钟后,一名送货工骑着满载啤酒饮料的电动自行车同样在此被拦,他起初想掉头就溜,交警一个箭步奔上前截住了他的去向。面对采访,送货工称自己并不知道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是违规行为。经查,该车同样无法当场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交警澄清市民两大疑问

  在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的情况当中,笔者发现:由于广州很多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有非机动车道的又不少给私家车停车所占据,不少电动自行车主于是将车辆踩上了机动车道或者道路中央,与汽车、摩托等并行的现象较普遍。

  广州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对违反本规定的,对驾驶人处罚款20元。

  此外,有市民还存有这样的疑问:手头所有的是一辆达标电动自行车,如果不拆下电池,但仍当单车踩,这样会不会被罚?

  交警人士表示,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首先一定要是达标车辆,且一定要把电池拆下来,如果没拆电池,就算是骑行,按照规定也要处以50元或以下的罚款。

  提醒

  达标车有四个条件

  什么是达标电动自行车?交警方面昨天再次强调: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三是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四是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达标车上路须拆下电池当单车骑,超标车上路一律扣留。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能够当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根据有关法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作出5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现场交警可按照简易程序当场签发《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如当事人对处罚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并向当事人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向违法行为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依法扣留车辆。

  图:

  昨天,交警正式开始查扣电动自行车。王辉乔军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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