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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钱该交应由家长委员会投票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0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廖颖谊实习生杨文玲)对于一费制以外的课外活动费等收费,能不能成立一个有决策权力的家长委员会来决定什么钱该交?近几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们纷纷提交相关建议,呼吁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一些学校决策。在昨日通过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中,“学校应成立家长委员会”被明确写进《条例》之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辛瀑表示,希望今后更多的学校能健全相关制度,在收费前先与家长们协商,不要再让家长们“蒙查查”地交钱。

  曾领衔提交相关建议并参与法规审议的辛瀑表示,这里规定的家长委员会和他当初提交建议所提的有一定的区别。他建议中的家长委员会更侧重于刚性的诸如校董会的性质,而《条例》中的则更侧重于学校与家长共同协商的一种组织形式。“这里更强调的是让家长们有知情权,从而参于相关决策。”辛瀑指出,特别是收费问题,如补习费、校服费的收取等,必须由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投票决定,从而避免一些家长不知情之下的“乱收费”。

  据悉,全国各地已有不少地方成立了家长委员会。辛瀑认为,这一项制度的完善尚需时日,目前还应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如怎样明确相关的运作方式,制定相关章程以使其能够有效地延续。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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