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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禁播硬性规定被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05 南方日报

  影视禁播硬性规定被修改

  《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昨获通过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暂停审议

  本报讯昨日,备受瞩目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经过三次审议后,被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与三审草案相比,通过后的条例因难以操作等原因修改了影视禁播内容的硬性规定,仅对广电部门的审查、监督做出要求。

  另外,对于“学校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的条款,条例将其修改为“学校不得开除或者以劝退等方式变相开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从而对未成年学生的义务教育权进行更加严谨的保护。徐林

  又讯2个月前,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而在本次常委会,该条例并未再次提交审议。有关人士介绍,由于问题比较复杂,且《物权法(草案)》将于明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因此待国家的物权法正式通过后,再审议通过我省物业管理条例。

  有关人士介绍,该条例最早也要明年5月才能修订完成。

  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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