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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0:35 信息时报

  【例1】潘小姐所在公司在今年12月发给潘小姐工资1500元,双薪1800元,2006年年终奖3400元,那么潘小姐对于奖金部分应如何纳税呢?

  (1)潘小姐领到的年终奖和双薪都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这两笔奖金均在同一月份领到,可以将其合并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合计为5200元。

  (2)因为潘小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可在计税前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100元(即1600-1500=100元),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5100元(即5200-100=5100元)。

  (3)5100除以12的商数为425,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5%和0。

  (4)应纳税额为 5100×5%-0=255(元)即潘小姐需要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255元。

  【例2】邓先生所在公司在11月已经为员工发放年终奖每人3600元,如果在12月公司再发给员工年终双薪2400元,那么是否可以用上述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呢?

  与潘小姐不同的是,邓先生是在11月领到年终奖,12月领到双薪,虽然收入性质都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但由于所属月份不同,按照规定不能合并计算纳税,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收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9号文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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