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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侄子得款15万又撕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0:3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匪徒绑架目的不外乎求财,但福建人张南江在得到家属15万元的赎金后,还将11岁的小人质用红领巾勒死,而且这名人质还是他堂兄的儿子。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残忍的绑架案作出一审判决,因有协助抓获同伙立功,张南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两名同伙因未满18岁和14岁,分别获无期徒刑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密谋绑架堂兄儿子

  据悉,21岁的张南江与17岁的李某、13岁的陆某在网吧玩游戏时结识了。2006年3月初,都没有经济收入的三人密谋“弄钱花”。一开始,三人的“发财计”是抢劫“有钱老板”,后来张南江认为,“小孩子抢劫大人,斗不过人家,还是绑架好,而且要绑架更小的小孩。”三人开始物色绑架对象,张南江瞄上了自家堂兄郑某的儿子。

  据悉,张南江曾给郑某打过工,因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被郑某辞退了。张南江对此怀恨在心,便告诉李某和陆某自己的堂兄郑某很有钱,提议绑架郑某的儿子小健(化名)。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20日下午1时许,张南江等3人乘坐面包车来到白云区同德街小健在读的小学。张南江指使李某到学校门房找小健,以他爸要找他回去问话为由,将小健骗上面包车。

  上车后,三人用封口胶封住小健的嘴、眼,绑住他的手脚,然后打电话向小健母亲,勒索赎金人民币15万元。

  小健父母立即筹集了15万元现金,并按绑匪要求来到白云区石井镇宝岗楼对面交钱。郑某要求见到儿子再给钱,绑匪却只让小健在电话里喊了几声“爸爸”,郑某无奈之下交出赎金。

  赎金到手勒死人质

  拿到赎金后,张南江担心放了人质后会泄密,便在车内和李某、陆某二人用小健的红领巾,将孩子当场勒死。

  孩子断气后,张还怕他不死,又叫李某把红领巾重新绑紧,然后将尸体扔在路边草丛中。事后,张南江给了李某、陆某7.5万元,自己留下另一半赎金。

  昨日,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张南江因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被告人李某,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绑架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某因犯案时未满18周岁,被判处无期徒刑;陆某因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被送往少教所。

  法院同时判处张南江与李某共同赔偿郑某夫妇30万元人民币。两人都表示愿意赔偿,但无实际赔偿能力。

  宣判时,郑某夫妇到庭听判。郑某表示,不在乎民事赔偿,坚持要求法院判处两被告人死刑。小健的母亲则一直面无表情,眼神呆滞,走出法庭时,突然瘫倒在地号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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