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未成年人参与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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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0:4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饶玲) 昨日,团省委召开《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座谈会。据悉,作为《条例》起草的发起人,团省委多方调研,曾7易其稿完成《条例》的立法建议稿,而《条例》能在一年之内完成三审并获得通过,这在全国立法史上属于罕见。为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起草小组还吸纳了11名未成年人参与起草工作,创立了未成年人参与立法的先例。 在《条例》的起草小组中,有11位特殊身份者——他们就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参与了草案的每一项修定。亚加达外语专修学院的学生江敏说:“小的时候,爸爸经常叫我去帮他买烟,我每次都能轻松买到。参与立法小组的时候,我就想能不能设置一条法规,改变这个现象。”他所提出的“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出售烟酒”的建议得到采纳,并正式成为条例中的一项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