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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家音像单位集体发声明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0:40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部分娱乐业协会抵制卡拉OK版权费收费后,音像权利人举行了“著作权保护工作会议”商议“对策”。昨天,记者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获悉,拥有一万多首流行卡拉OK音像作品版权的80多家音像单位共同发布了一个《音像作品权利人的共同声明》,声称将集体捍卫自己的著作权。

  不交费就应删除曲目

  鉴于目前在娱乐行业,非法使用音像作品的现象仍然严重,《声明》中说,音像权利人决定自愿联合起来。“我们自愿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以她的名义决定作品使用者是否授权使用我们的全部作品和决定使用作品的条件,并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代表我们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我们支持由两个权利人协会上报并公告的卡拉OK等娱乐场所使用音像作品的收费标准。”

  权利人称,使用者支付作品使用费不是强制的,但应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则。“如果对收费标准有不同意见,我们愿意和使用者友好协商,和平解决。对于抵制交费和拒绝、拖延协商的,应即停止使用并从曲库中删除我们的作品,因为未经许可复制的曲库就是由盗版曲目组成的曲库。”

  认为12元标准偏低

  针对目前对于卡拉OK版权收费12元/包房·天的标准是否合理的争议,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周亚平作为权利人认为,这一标准是低而不是高。“因为,传统发行唱片的版权费要占整个营业额的20~30%;在当今发行无线数字音乐领域中,权利人会在营业额中获得40~50%版权费。而相对KTV经营业,我认为权利人应该收到其营业额中的10%版权费比较合适。因此,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占其营业额的百分比肯定大大低于10%,何况12元只是上限。”

  据了解,部分KTV经营者为了抵制公告的收费标准,准备自己投资制作MV,但是权利人称,如果没有经过词、曲作者的授权或者准许,私自进行制作拍摄也是属于侵权。

  据悉,参加此次会议的权利人单位共有65家,包括国际上知名的华纳唱片、环球唱片、百代唱片、索尼BMG、滚石唱片等公司的驻华代表均出席了《声明》发表仪式。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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