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热点快评:官员廉洁情况不应对公众保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如果官员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官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就该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如果有少数官员一心谋求个人特殊利益,那么,这些官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不公开,则对不起供养他们的纳税人

  □韩江子

  广州市政府前天发布新闻称,《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将于明年5月实施,除八类信息外,其他信息都可依法公开,否则市民可以投诉举报,甚至打官司。(《羊城晚报》12月1日)

  公民知情权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吁近年又此起彼伏,广州市这一《办法》的出台应乎民声顺乎民意,是对政府公共行政行为的规范和改进,为政府负责任地向公众报告一切活动立下一个法律文本,使民众行使权利有了法律文本作为依据。

  从昨天多家媒体的报道看,这一新闻有两大看点:一是信息不公开,市民可以“告”政府;另一条更扯动眼球的是,并非所有的信息都公开,都必须对公众申请给予答复,而八类不予公开的信息中的第五条表述:领导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不予公开。

  正如世上事没有绝对一样,我们也明白并非所有政府信息都必须无条件地公开,中外皆然。不过,领导廉洁自律情况既非国家秘密又非私人隐私,也非不能泄露的商业秘密,且公开了也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故而,我们弄不明白为何领导廉洁自律情况会不向公众答复。我们在众多场合看到或者听到,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廉洁自律的高调论述。但一到公众申请公开,却可以将廉洁自律排除在答复之外,这似乎就说的是一套行的又是一套了。作为严肃的法规文件,想必不至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规定的法理依据是什么,应向公众说清楚。说实在的,我宁愿相信这是表述上的欠妥,而非本意如此。

  我们知道,在一些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政府官员的廉洁自律几乎决定了他的政治生涯,他们的收入毫无秘密可言,他们如果超过薪金又无法解释财产的合法来源,即当以违法论。有的国家还专门设立“政府道德委员会”,对逾期不申报个人财产者进行追诉或民事处罚,公众可以随时在新闻媒体上或公开刊物随时查阅。换句话来说,对于政府官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行政当局是依法将信息主动公开的。当然,这些“阳光法案”的订立和施行,都经历多年改革方才修成正果。今天,我们的政府在信息公开时,或许短期内难以企及这些政治文明的高度,但不等于政府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说,官员的廉洁自律不在答复市民申请之列,而应该向市民作出一定的承诺:在什么程度上公开官员的廉洁自律。如果官员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官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就该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如果有少数官员一心谋求个人特殊利益,那么,这些官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不公开,则对不起供养他们的纳税人。

  近年来,政府在扩大公众的知情权方面有长足的进步,举行了各类听证、邀请市民旁听政府开会,现在又准备实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等,锣鼓喧天价响,但市民并不单单来看热闹的,更想看看演出的内容,看看“戏肉”。

  (Robby/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