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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部分市县交警部门仍然依靠“以罚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6:03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2月2日电(记者 胡靖国)山西省人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近日向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专题报告指出,山西省交警罚款至今没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部分市县交警部门仍靠“以罚养人”。

  就群众关心的交警罚款事宜,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说,交警这一公安特殊警种的经费来源,多年来的做法就是靠罚款来获取,通过罚款上缴财政从预算外列支,至

今没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以罚养人造成个别部门、个别交警为了完成指标,片面追求处罚量,使一些本不该采取罚款方式处理的违章也按罚款处理。为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将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全额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将全省公安交警罚没收入统一划归省财政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从根本上解决交警基层大队靠罚款过日子的状况,从源头上根治“三乱”发生。

  报告还说,群众反映驾校设立过多,管理不到位,无序竞争。一些地方存在“收钱积极、培训不足”现象,直接影响到驾驶员培训质量和交通安全。还有一些地方甚至发文强制要求上驾校,把上驾校硬性定为申领驾驶证考试的必经程序,与法律规定的精神相违背。

  另外,群众对车辆管理费颇多怨言,指出车辆管理成本较高。如,一些地方摩托车管理费用较高,一辆新车要合法行驶,必须缴纳1000元以上的费用,占到了全部车价款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让人难以接受,自愿办牌证者极少。一些地方农用车无牌无证,货车牌照“晋车外挂”等现象,也是由于类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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