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让家长出送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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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0:31 华夏时报 |
“女童输液3分钟后抽搐”追踪 本报见习记者张璇报道昨天上午,输液3分钟后开始抽搐的小其的委托人到儿童医院与院方交涉药品送检问题,医院改称送检费要由邵家承担。 昨天上午8点45分,儿童医院医务处的陆主任接待了小其的委托人陈女士。陆主任表 示,药品可以检测,随后,陆主任指派了别人与陈女士协商。被指派的人表示,送检有多种方式,一是给药物定性,主要是看药是不是头孢类抗生素;另一种就要拿同批次的样品检测,看是否有质量问题;另外,还可以给药液做细菌培养看药液是否有质量问题。 陈女士说:“医院的人问我做哪种,我觉得应该都做。院方说,全面检测时间长、费用高,因为是我们要求送检的,所以要承担送检费。这和昨天的说法不一样。” 陈女士与邵先生商量后,决定先不送检。“医务处的人说,送检必须在一周之内。”陈女士说。 前天,儿童医院宣传中心的侯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家长不用支付检测费用。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上侯主任。 侯主任说:“之前,药剂科的主任告诉我送检费可能由药厂支付。如果医务处说需要患儿家属负担送检费,也不是没可能。” 对此事,京仁律师事务所王良钢律师说:“邵先生与儿童医院间形成医疗纠纷,送检在举证责任内,只有送检才能证明无过错,所以费用应由院方承担。” 昨晚8点左右,邵先生表示,已经决定走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