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死亡 金项链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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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0:34 华夏时报 |
急救中心被判赔6515.36元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在一起交通事故后,死者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却不翼而飞。事后,死者家属将急救中心和殡仪馆告上法庭。 4月5日14时许,薛某驾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因烧伤而死亡。薛某的家人称,当时薛 某颈部佩戴重达37.88克的金项链一条,有交警记录和现场照片为证。薛某要求急救中心和殡仪馆赔偿8000元。急救中心认为,尸体的交接手续和相关制度应当由殡仪馆来建立,他们不存在过错。殡仪馆则认为,工作人员在接到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中心运送来死者薛某尸体后,办交接手续时并未接到告知死者身上携带有贵重物品的通知,也没有见到死者佩戴金项链。 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急救中心在交接工作中存在疏漏,给付原告物品损失费6515.36元。急救中心当庭表示不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