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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土雷管窝点爆炸"追踪:县公安局一副局长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11 燕赵都市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本报11月17日报道的徐水县崔庄镇天源学校后一非法生产土雷管窝点发生爆炸的事件,日前有了处理结果.徐水县委、县政府对“11·16”爆炸案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徐水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永德被免职,徐水县公安局和崔庄镇党委、政府被黄牌警告,另有数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1月16日下午4时15分,徐水县崔庄镇南邵庄村一废弃游泳池内发生爆炸,导致4人

死亡,4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11·16”爆炸案为非法制造民用爆炸物品土雷管,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全力抓捕。

  案件发生后,徐水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徐水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永德分包崔庄派出所工作,给予免职处分。徐水县崔庄镇南邵村游泳池所有人田树昌对出租场地负有报告、监管责任,应负直接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警务区负责人徐水县公安局崔庄派出所指导员高宁,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崔庄派出所所长贾国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分管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的徐水县崔庄镇党委副书记韩福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徐水县崔庄镇干部李蕴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徐水县崔庄镇南邵村村主任李国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徐水县综治委给予徐水县公安局黄牌警告,县委对其通报批评;给予徐水县崔庄镇黄牌警告,县委对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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