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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企业熏苦泊头居民》续:泊头环保局越权审批致执法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1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祁胜勇)昨日,本报报道的南皮县陶瓷厂内一家化工厂,排放废气熏苦附近居住的泊头市民的报道引起了当地各方的高度重视,目前这家化工厂已经关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泊头市环保局对这家化工厂环保手续的越权审批是造成这一执法困局的重要原因。

  南皮县环保局局长杨华堂对记者介绍,由于历史区划调整等原因,南皮县属的一些

企业留在泊头市区。这家因为排放废气引起当地居民不满的化工厂位于南皮县陶瓷厂院内,占的属于南皮的土地,应当由南皮县环保局审批后才能生产,但它却是在泊头市环保局办的审批手续。泊头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刘政此前对记者表示,企业占地是南皮的,所以环保手续应由南皮环保局审批、监管。

  记者在这家企业的有关资料中见到,该企业全称叫“泊头市新型建材厂”,是由泊头市环保局做的环评报告,于2005年3月14日,由泊头市环保局通过了环保验收,在验收报告中,泊头市环保局称其“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主要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生产”。但在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排放、固体废弃物排放等各个重要项目中的各项数据都是空白。

  依据这份环保验收报告,2005年3月15日,泊头市工商局为其发放了营业执照。位于其北面200米处的南皮县磷肥厂内、与其生产同样产品的泊头市奥通新型材料厂的审批手续也如出一辙。南皮环保局一位负责人称,造成监管困难的主要问题是,由于环保手续是泊头市环保局审批的,厂方又依此在泊头注册登记,想关停、取缔它,南皮环保局没有权力,所以造成了这一执法困局。这位环保局负责人称,泊头市环保局的审批行为属于越权,“环保审批也应当考虑居民区、下风头等因素。”

  昨日下午,记者与南皮县执法人员来到“泊头市新型建材厂”,老板刘洪义对记者介绍,目前厂子已停产,正安装废气处理设备,已经请天津的专家来安装。“我们一定整改,不改好了绝不开工。”周围的几十位居民见到记者,都很激动,他们说,厂子一直说整改,但一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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