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二级公路禁止批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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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收费公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当前,应如何看待收费公路?对现有收费公路应怎样加强管理?交通部公路司负责人20日表示,交通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其核心内容就是控制收费公路总规模,减少收费站点,规范收费权转让,加强监管。 该负责人表示,收费公路政策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交通部门筹集公路基础设施建 设资金的主要渠道。调整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应遵循“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统贷统还,撤并站点;政府主导,严格监管”的总体要求。即:走“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路子,各级政府加大对公路建设投入;要逐步撤并现有二级公路上的收费站点,通过“统贷统还”制度,建立高速公路与其他收费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严格控制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规模,督促、监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在运营管理中更多地体现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近日,交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其核心内容就是控制收费公路总规模,减少收费站点,规范收费权转让,加强监管。《通知》规定了禁止批准为收费公路项目的三种情况:一是东部地区的二级公路;二是中西部地区现有二级公路上进行的路面改造或大中修工程项目;三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的建设项目。 对收费站点的管理和设置,《通知》提出了两点核心要求:一是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要通过实施统贷统还,做到站点总量不增并逐步减少;二是《条例》实施前已建成通车并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收费站间距达不到规定的,要逐步调整或撤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