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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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57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把活人公证成死人,把外人公证成“内人”,成都一公证机构竟如此公证。(详见昨日本报B03版) ■王攀(媒体从业者) 我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包括:合同;继承;委托、 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等等,几乎涵盖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公证——可以说是一个靠信用吃饭的行业,但为何近年来会出现这么多的假公证、错误公证等问题呢?看似偶然,其实必然。目前,公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公证机构呢,国家又没有供养,为了生存,为了扩大证源,就不可避免出现在审核把关上忽略真实性、合法性等严格要求的行为。 成都这一公证丑闻之所以案发,因为被公证成“死人”的当事人杨世和的举报。试想,如果杨世和也存在主观欺骗,那么这一为逃税而做出的假公证,还能大白于天下吗?恐怕不会。如何发现这种“天衣无缝”的造假,则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