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如何治理狗患?(圆桌论坛)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58 江南时报 |
前几天,建邺区安民村附近,一条被遗弃的疯狗在接连伤害9人的情况下,被接警赶来的民警处以“死刑”。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今年南京有1.5万人被狗咬伤,这一数字超过了去年的全年水平,也就是说,平均一天就有50位市民落入“狗口”。恶狗伤人事件再次敲响犬类管理的警钟。 南京公安分局玄武分局副局长李国保:最近,全市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犬类专项整治 行动。对于公安机关来说,犬类管理整治工作似乎从来就没有终止过,但基于狗患问题的社会性、长期复杂性和法治社会的发展,在全民没有养成文明养狗的习惯之前,各种突击行动只能够解一时之需、治一地之患,这往往造成了狗患问题的治而不绝、甚至愈演愈烈。在“12.6”市政府专门召开的全市犬类管理专项行动动员会上,靳道强副市长强调指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犬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来对待当前的犬类管理工作。狗的问题说白了是站在其身后的人的问题,而人的素质又由社会的发展水平所决定。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或是公安机关都在犬类管理的过程中号召养犬人自律、文明养狗,此外也希望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养狗行为:如,某人的狗伤了人就一定要依附法律法规相应地付出代价,如此一来,小区内有人被罚了,其他养狗的人就都会警惕起来。美国很多人养狗,为什么美国的狗患问题并没有那么突出。原因很简单——法律健全、执法严格。在这样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下,养狗人完全意识到在养狗的同时,也是赋予了自己一个法律的约束,一旦自己不遵守养狗的法律法规,就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如果你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去强制规范养狗人的行为的话,那么其肯定是放任自流的。所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规范养狗人的行为,最终形成养狗人的自律是文明养狗的关键。南京公安局玄武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蒋珩:其实,南京市早在几年前就发出了全民文明养狗的公约倡议,但时至今日出现越来越多的不文明养狗现象,引发狂犬病、伤人、扰乱居民生活、影响公共卫生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症结到底在何处呢?很多发达国家的城市,平均一个家庭就有三四条狗,但从未出现所谓的“狗患”问题,原因无他,就在于管理得法,而且养犬人素质较高,大家形成了文明的养犬行为规范。“没有不合格的狗,只有不合格的狗主人”,这话真的没有错。国外养的狗必须要经过狗学校培训出来才能被人领养,所以国外被领养的狗大多很懂礼貌。同时,国外养狗的人也必须经过培训。在中国不仅狗缺乏培训,养狗的人也缺乏相应的培训,也就是说缺乏养狗应该具备的资格。国情不一样,养狗的方式方法不一样,但管理经验完全可以借鉴。引发“狗患”的根源在于“人病”;引发“灭狗”狂潮的根源,同样在于“人病”。不难想像,“人病”不治愈,这回干净彻底地打了狗,一时清净了,一时安全了,但过不了多久,又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谓“一条狗狗倒下去,千万条狗狗站起来”,运动式的“打狗”,永远换不来“狗宁静”的日子。只要我们善谋法治与人治的良方,相信“各得所需、各有所乐、互不干扰、管控有序”的和谐局面将不远矣。 南京定淮门大街61号钟女士:我觉得现在的人太不负责任了,既然养了狗,却很少对它尽到责任。就拿那条连伤9人的流浪狗来说,它是无辜的,如果不是主人的遗弃,它也不会流落街头,最后毙命。我看到电视上播的这条新闻,眼泪都下来了,这条狗再死有余辜,也毕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不能因为人类的失职而让狗狗代过吧。现在城市的养狗极不规范,真正是随心所欲。我们一家人为了家里的小狗,连外出吃饭都要派人在家值班,黄金周出去旅游都要分批。我也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委屈,就跟养孩子一样,这是为人必须付出的。前段时间小区也派了辖段民警给居民做这方面的宣传。其实,很多政策和规矩应该是给养狗人定的,养狗人有责任为所养的狗进行登记和定期接种疫苗,这就是你必须为养狗所付出的代价。我们可以参照先进城市的做法,给狗颁发“身份证”,也能避免主人随意弃狗的行为。不管想什么办法,治狗还必须靠“人治”。 南京安将军巷10号502室李先生:看到流浪狗被打死的样子,也觉得太残忍。虽然我不喜欢养狗,但也不反对其他人养狗。我们小区的狗患已经严重扰民,进出小区楼道还要踮着脚尖“跳芭蕾”。院子里的狗粪到处都是。反映到社区,好了两天现在又故态重萌了。说实话,社区的工作人员也做了工作,但人家也不可能一天24小时盯着吧,我们白天上班也不能请假专门蹲坑抓现行吧。我觉得无论是狗还是养狗的人都要上一上培训班,这样既能让养狗人学会科学的养狗方法,也能让他们学会尊重他人。只有社会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才能养狗,一个随地吐痰、满口脏话的人,他养的狗不可能文明到哪里去。所以,在现在没有办法治理好的前提下,只有限制养狗,才能让取得养狗资格证的人更加珍惜机会,更加珍爱人类的朋友——动物。 □本报记者 木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