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明年推出以房养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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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02 北京晨报 | ||||
用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 晨报讯(记者 杨舒萌)通过专业机构提供“反向抵押贷款”,真正实现以房养老,终于有了明确的时间表。昨天,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向记者透露,我国第一家主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险种的保险公司已开始筹建,公司明年一季度开业,险种预计5月正式运营。 据了解,该公司由孟晓苏亲自发起成立,名为“幸福人寿”,企业性质为股份制,其中有民营企业股份,但大部分来自国有企业。目前该公司已经通过预审。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最早由孟晓苏在2003年提出。按照他的方案,投保人可用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身故。这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称作“反向抵押贷款”。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显然,这一险种的推出,有望真正实现“以房养老”。 孟晓苏告诉记者,自2003年提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后,这项险种的推出一直面临重重困难。其中最大的阻力,不是来自市场,而是金融机构的犹豫。“他们担心存在房价下跌的风险。而实际上,三年来房价的持续上涨,已经回答了这个疑问。” 与金融机构的反应截然不同,银行对此品种一直有相当大的介入兴趣。甚至有的银行还提出,愿意出资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孟晓苏说,在推动产品入市受阻后,他决定专门成立保险公司开发这个险种。但有关该产品运作和入市的细节,孟晓苏表示还在研讨,尚未敲定。 专家观点 中年人最具以房养老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认为,“以房养老”在欧美等国已有成熟的经验,国内也具备了实行这种养老方式的基本条件,但现在已步入老年的人群观念接受较难,还需要十几年的市场培育。真正有条件“以房养老”的人,是现在四五十岁、购有商品房的中年人。 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从事养老保险的杨立雄副教授对此持反对意见,“反向按揭在中国只能是少数人的投资行为。” 对于金融机构的犹豫,长城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焦益宽解释说,“反向按揭”险种国内没有先例,它需要在专业人士评估后进行专门开发,其中对房价评估的环节相当复杂,并不可能短时间内完成。而且,这涉及到金融混业问题,“尽管混业经营试点在法律制度上已没有障碍,但金融混业经营的探索还需要时间。” 背景链接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孟晓苏10年前曾提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后来发展成为我国最优良的支柱型消费贷款品种。对于眼下受阻的“反向按揭贷款”,孟晓苏同样认为,“对于解决养老问题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孟晓苏说,前几年实行的公房出售,使不少老年人用较低的价格买下了价值较大的房产。但他们可支配的月收入往往只有一两千元,而自有房产要住,不可能先行出售或出租赢利,因此生活并不富足。如能使老年人的自住房产在其有生之年逐渐变现,使其具有自己安排晚年生活的支付能力,同时又能继续使用房屋,无疑是解决养老问题的好办法。 孟晓苏引入了英、法等国成熟产品的作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投保人要求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保险公司给付金的计算是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平均寿命计算,分摊到投保人的预期寿命年限中去。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实现后,任何有房人都能既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养老。(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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