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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执照被吊销网吧起诉被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0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婧) 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而被吊销经营许可证,不服处罚的光明在线上网服务有限公司状告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案昨天被海淀区法院一审驳回。

  2006年4月28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北京光明在线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中有13名未成年人正在上网。随后,执法总队作出处罚决定,吊销光明在线上网服务有限公司《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光明在线不服,经申请行政复

议失败后,最终起诉至海淀区法院,要求撤销执法总队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海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网吧不得接待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光明在线公司作出处罚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确,据此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市文化执法总队发言人表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在今年本市开展了“整治学校边网吧经营秩序、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活动中一共吊销了8家网吧的许可证,光明在线上网服务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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