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私建别墅被强制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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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12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石景山区法院对一市民在八大处附近私建的豪华别墅实施强制拆除。这栋豪华别墅占地1200平方米,建造历时一年,花了200万元。然而,它却没有合法的身份——并未获得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 昨天9点50分,记者随石景山区法院执行法官走了近15分钟的山路来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是一栋灰白相间的二层私家别墅,坐落在八大处对面的山坡上,周围视野非常开阔。 走进别墅内,一个几百平方米的大院子映入眼帘,房主在院子内精心设计了假山、小桥,还有水池等景致,不过这个别墅内已是空空如也。守在楼梯旁的两个石狮子已不见了踪影。“家人提早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和物品。”房主的妹妹张女士告诉记者,别墅建造花了200万元,拆了太可惜,原本想把别墅捐给孤儿院等慈善机构,但法院没有允许。 为了拆除别墅,十余名工人从一大早就已开始忙碌了。由于别墅的墙体非常坚固,后来还用上了机械拆除。一辆巨型反铲机挥舞着“手臂”,不停地凿击着墙体,一块块墙砖四散飞落,激起尘土飞扬。预计该栋豪华别墅在今天就将化为“乌有”。 石景山区城管大队五里坨分队执法人员介绍说,城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有城里人在村子的集体土地上建别墅,并未取得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执法人员曾多次前去制止,可是,执法人员一走,房主又悄悄地开工了。 执行法官介绍说,全部拆除费用大约需要10万元,都将由房主承担。法官还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允许出售、转让给城镇居民,城里人购买乡村的集体土地建造别墅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捐赠违法建筑也是不合法的。 法官监督执行百万别墅的拆除工作。武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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