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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长“特别费”案改“侦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3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12月20日,台南市长许添财“特别费”案,已由“他字案”改为“侦字案”,主因是被告明确,且有具体犯罪事实。据报道,该“特别费”案中,许添财、许阳明及副市长许阳明的秘书王筱芳、随扈黄纹崇被列为被告,许阳明的妻子、民进党“立委”管碧玲被列为关系人。国民党籍市“议员”谢龙介11月下旬控告了许添财及许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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