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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邮政局:收汇款付服务费有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48 大河网-河南日报

  12月14日《短信民声》栏目刊登了读者反映的“方城县独树镇想收汇款,先买邮递员的洗衣粉”一事,立即引起了省邮政局、南阳市邮政局、方城县邮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此,南阳市邮政局专门派出调查组深入调查,并于日前向本栏目发来书面反馈。

  省邮政部门为提供延伸服务,自2001年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开展特快送汇服务(豫计收费2001-1168号文件),目的是为方便边远农村群众及时接收汇款,收费标

准是送款500——1000元,可以加收1%的服务费。据此,投诉人收到700元汇款,需要付7元服务费。由于投诉人向邮递员付了一张10元人民币,没有零钱找,邮递员就向其推荐了两袋邮政物流洗衣粉(每袋1.5元)。投诉人误以为是投递员向其两头收费。

  这位读者12月16日也给本栏目发来短信说:“12月15日上午,方城县独树镇邮政局领导约我见面,向我说明了他们的收费政策,并妥善解决了我的事情。”(本报记者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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