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实行判后释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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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4:15 浙江日报 |
据新华社电 云南省高院12月20日宣布,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该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执行案件实行判后释疑制度。 据介绍,判后释疑是指审理案件的法官在裁判生效后6个月内,针对当事人对裁判提出的疑问,运用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说明裁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力求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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