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撤并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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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4:5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收费公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当前,应如何看待收费公路?对现有收费公路应怎样加强管理?交通部公路司负责人20日回答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该负责人称,目前收费公路规模大、站点多,主要是二级收费公路规模偏大。收费公路政策实施初期,人们对偿还能力的估计相对保守,二级公路造价相对低,投资风险小, 因此大量的投资都去建设二级收费公路。但随着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发展,二级公路的收费额逐年下降。目前二级收费公路收费额仅够维持养护和日常管理以及偿还利息需要,许多收费站难以还债。公路的基本属性是公益性 该负责人表示,关于公路收费权转让的问题,公路的基本属性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应由政府为主投资建设和管理。在一定条件下,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是弥补政府投资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从性质上看,社会资本的投入是特许经营,是有时限的,在核定的期限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保护,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服务功能也要切实体现。 但收费公路不同于一般商品,很难满足商业资本追求高回报、低投入的要求。我们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吸收民营资金和外资、转让收费权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这些也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采取的方式。但市场化的融资手段并不能改变收费公路的公益属性,也不能削弱和替代政府部门在收费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逐步撤并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该负责人说,调整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应遵循“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统贷统还,撤并站点;政府主导,严格监管”的总体要求。 调整结构,控制规模,是指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走“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路子,各级政府加大对公路建设投入。 统贷统还,撤并站点,就是要逐步撤并现有二级公路上的收费站点,通过“统贷统还”制度,建立高速公路与其他收费公路统筹发展机制。 政府主导,严格监管,就是要依法加强政府对收费公路发展政策、发展机制、发展规模的管理。要严格界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与经营性收费公路,严格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行为,严格控制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规模,督促、监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在运营管理中更多地体现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 统贷统还合理确定收费年限 据悉,交通部正加快起草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办法的出台,尽早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此外,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收费公路发展政策调整的相关法规的起草编写工作,主要研究解决如何实施统贷统还、合理确定收费年限,进一步控制二级收费公路发展。 (编辑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