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肿瘤患者康复医保标准提高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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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4:53 红网 |
红网12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少龙)从本月起,根据长沙市医保中心规定,长沙市肿瘤患者康复医保标准提高2000元。患有晚期乳腺癌的蒋丽(化名)是医保对象,她在长沙市第六医院肿瘤康复中心可以享受8000元的保险,并且自己只要承担800元。 长沙市第六医院专家介绍,治疗肿瘤病用药昂贵,日均最低费用需要400元,不少病人因费用负担不起而放弃康复治疗,一些家庭因此陷入极其贫穷的境地。蒋丽的乳腺癌已转 移,下肢浮肿,并有贫血等并发症发生。家人又要照顾蒋丽又要忙着工作,看着这些,她心里很不好受。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后,蒋丽的心情好多了。据悉,2004年,长沙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癌症康复单病种定点医保,长沙市六医院是长沙市肿瘤患者康复治疗的惟一定点医院。每人6000元包干,凡参加医保的肿瘤患者个人只需支付600元或900元,就可以到长沙市六医院进行康复期治疗。今年从12月份开始,肿瘤患者的医保包干提高了2000元,为每人8000元包干,在职员工自付1200元,退休人员自付800元。享受国家公务员补助的参保人员按有关病种费用包干结算政策进行补助,除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设施费用外,不收取起付线和分段自付比例及其他医疗费用。康复用药及诊疗项目不受限制。 稿源:红网 作者:刘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