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心中有礼,手上才有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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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00 光明网 |
李振忠 12月14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城管执法再也不能简单粗暴了!记者13日获悉,成都市城管执法局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先敬礼、告知,再执法的“三步走”文明执法程序制度。对违反此程序规定进行执法的人员,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责令离岗、吊销其执法证件的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 城管不敬礼,似乎已经成了职业习惯,所谓的礼,常常是横鼻子竖眼睛的礼。明年 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先敬礼、告知,再执法的“三步走”文明执法程序制度,正说明城管执法存在了许多年,从城管部门组建至今,从来没有一次向被执法的群众敬过一次礼,粗暴倒在其次,通常是掀摊子,踩西瓜,折称杆,甚至是殴打小商小贩,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已经是城管的另一个标准化标志了,城管明年就敬礼,首先暴露了这一个最严重的把小商小贩不当公民而只当违法者来对待的弊病。而敬礼之后又能怎样呢?群众对此表示欢迎,每一个小商小贩的反应是得到了起码的尊重,在得到尊重的同时就会自觉配合城管执法,甘心情愿地接受城管的处罚、罚款,但笔者认为,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城管执法,敬礼是一大进步,但也只是外在的进步,形式上的进步,还有更大的进步等待着城管们改进,小商小贩不需要先礼后兵,不需要被敬礼抬高身价之后腰包被掏,要真正达到城管与小商小贩的和谐,城管应当在改变执法态度的同时,改变执法理念,那就是先把“礼”敬在心里,而不是敬在表面上,练习一个标准的军礼或者是警礼并不太难,手尖接帽檐,大臂带小臂就成了,但敬这个心中的“礼”却有点难,不在心中形成对人民群众的“礼”,而只在表面上敬个礼,一切仍将照旧,所改变的仅仅是一个举手礼而已,群众又如何真的能得到实惠? 要形成这个“礼”,其实只吃一服良药既可,那就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主人,把小商小贩当作平等有尊严的公民,不是立志要把小商小贩罚到底,而是要为小商小贩服务到底,重在疏导而不是掀摊子,重在教育而不是动辄暴力,重在服务而不是时时准备取证踩小商小贩的脚后跟,把小商小贩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小商小贩的疾苦冷暖放在心里,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依法收取合理的费用,相信小商小贩们就会配合城管的工作,如此一种和谐的局面,才是城管应当构建的局面,而仅仅靠一个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敬礼,又能真正建立起这种和谐吗? 在青白江区城管局督察室外,两面可爱的城管人员卡通形象立在门口,男的叫明明,女的叫美美,寓意构建和谐美好的明天。“如此可爱的形象,拉近了城管与市民的心。”有关负责人说道。的确很“明美”,但要知道这只是木偶,只是卡通,只是假象,城管真正可爱的形象,怎么可能靠两个木偶卡通形象树立起来?说两个卡通人拉近了城管与市民的心,这市民的心也太好糊弄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