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蔡文雄被判刑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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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钢 通讯员增检宣)备受关注的蔡文雄等1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于昨日上午在增城市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首犯蔡文雄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6年6个月。至此,以蔡文雄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天林会”宣告覆灭。此案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11月3日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增城市法院于今年11月28日、29日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12月20日进行了公开宣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