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鬼爸卖亲儿被判坐监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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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何俊东、宋爱国)昨天,记者从东莞市区检察院获悉,为筹赌资竟将2岁亲生儿卖掉的赌鬼郑某金(详见本报12月7日《赌鬼筹赌资2万元卖掉亲儿》一文)被判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2000元。 赌鬼爸卖掉儿子后称“走失” 据了解,郑某金是四川广安市人,今年36岁。平时,郑某金不务正业,天天打麻将。2005年12月26日,郑某金因缺钱打麻将,就将今年才两岁的小儿子郑某亿以2万元卖掉。 今年2月22日,郑某金的妻子徐某从老家探亲回来,发现小儿子不见了。于是质问郑某金。郑某金撒谎称,在带郑某亿到一个火锅店吃饭时走失了。徐某觉得不对劲,就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涉嫌拐卖儿童罪,今年4月27日,郑某金被刑事拘留。破案后,郑某亿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目前已交回母亲徐某抚养。 另四罪犯被判监四年至七年 据了解,在今年4月28日到30日期间,同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有高某万、王某贵、陈某、梁某林等4人。该4名罪犯除参与拐卖郑某亿外,其中的多人还曾在2004年和2005年三次贩卖小孩。 近日,东莞市法院也一审判决,高某万、王某贵、陈某、梁某林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7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