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竟走高速公路 有关部门应该制止这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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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19 青海新闻网 |
青海新闻网讯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时速都在70公里以上,遇到突发事件不易应对,为此,有关部门规定,行人和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高速路。但是,记者12月7日在西宁的部分高速公路上看到,这些高速公路上时有行人和非机动车过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7日,记者在西宁市昆仑十字附近的高速公路上看到,个别人为图一时方便,竟然无 视法规和不顾自身安全,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在西塔高速公路昆仑十字入口,一对老夫妇刚由昆仑路走上立交桥,又有一名青年男子推着自行车跟上。随后,记者又在西大高速公路(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对面)的立交桥上发现几名行人。西宁市社会福利院的一名司机说,他常在这些高速公路跑车,几乎每次都能看到行人,他十分担心这些行人的安全,认为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制止这种行为。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一位民警说,在高速公路刚建成时,因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而引发了数起交通事故,为此,交警队近两年已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努力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按有关部门要求,高速公路每25公里应该设立一个交警大队,而我们3个大队却要管理300公里的路段,警力不足,使我们无法完全杜绝个别市民的违法行为。”(作者龙腾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