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筹资设立学生安全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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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40 深圳特区报 |
市人大领导率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建议筹资设立学生安全基金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学生犯罪案件少了,学校周边黑网吧少了,乱摆卖少了,交通组织和标志完善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 罗湖区学校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锦森昨天率执法检查组前往检查时对此给予肯定。部分代表在检查中建议捐建学生安全基金,为学生增加安全保障。据汇报,《条例》在罗湖区得到了有力的贯彻实施。该区组织专业部门对有隐患的学校建筑进行检测,并由市区财政投入1.2亿元整改,包括两所小学推倒重建,16栋教学楼全面加固,6栋楼宇局部加固等,消除了安全隐患。 汤锦森指出,罗湖区在实施《条例》中严格执法,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所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切实有效,而且舍得投入人力物力,改善了学校安全环境,在“平安校园”的建设中做出了很多成绩,创造了不少好经验。 对于反映比较集中的校方责任险不能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全覆盖的问题,参加检查的市人大代表建议由政府和家庭共同出资,加购“学生人身意外险”。同时有人大代表建议尝试以社会捐赠的方式,成立“学生安全基金”,从社会关爱角度为受伤害学生增加一份保障。汤锦森对此表示,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对学生意外保险问题进行研究,市人大要通过建议等方式积极推动问题解决,使学生事故赔偿到切实保障。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袁庆文率第二检查组到宝安区检查。鉴于少数学校因担心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而不愿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影响素质教育的情况,宝安区建议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