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人欲与女保姆同居一室须先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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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02 潇湘晨报 |
本报综合消息 20日,《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公布。按照示范文本,雇主在签约时应明确告知并注明是否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在出台这份合同前,有关部门曾举行公开论证会,其中初稿中“男雇主不得与保姆同居一室”的规定引起激烈争论。在正式出台的合同范本中,有关雇主是否可与保姆同居一室的条款改为:雇主应如实告知并明确注明是否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同时,还要如实告知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对于此前争议较大的法定假日要给予家政服务人员双薪的规定,在正式合同中改为“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并特别强调“应保证家政服务员每月四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