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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4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孙春英 为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近日出台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窃、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案件多发,吸毒贩毒、赌博、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

屡禁不止,个别地方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严重影响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安全,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

  意见明确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要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服务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齐抓共建机制,加强对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见要求,通过在农村开展平安建设,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化解,邪教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深入,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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