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饮水安全:“码头利益链”绊住谁的手脚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44 法制日报 |
江面上百舸争流,桅杆林立,码头上车来车往,尘土飞扬,而在距码头不足百米的地方就是水厂的取水口。这是记者在安徽省安庆、芜湖两地采访时看到的景象。据了解,两地的饮用水源取水口存在严重的污染隐患。 取水口百米之内建5个码头 在长江干流安庆段,记者看到,在该市第二、三水厂共用的取水口上游仅百米之内,就有多达5个码头,约停靠了12艘船只。在下游百米内,也设有两个码头,停靠了3艘船。 据该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水口在上世纪90年代设立,而在此之前这些码头就已经存在,而且数量比现在更多。因取水口问题,该市已经取缔了绝大多数码头,船只数量也大大减少,但仍然留有部分码头。 “二、三水厂每天担负着我们市12万吨供水总量中的8万吨,而且没有备用水源,”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担心地说,“如果上下游码头停靠的船舶出现燃油泄漏,或者其他紧急污染事件,那么我们全市50万市民饮水将受到严重威胁。” 记者在芜湖市采访时发现,该市3家自来水厂的长江取水口上游不足100米内都建有码头。在芜湖大桥附近的杨家门水厂取水口,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杨家门水厂水源保护地上游大约50米就是中国石化芜湖市石油站码头,停靠的轮船距水源保护航标有的还不到30米。 “根据《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自来水取水口上游500米、下游200米不得修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而且在取水口上游1000米以外才能建石油码头,”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发生大量的石油泄漏,芜湖市将有一半居民的饮水中断。” “违规”码头暴露城市规划弊端 既然取水口建码头会污染饮用水源,那么这些码头又是怎么建起来的呢? 芜湖市东汇码头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许多码头是先建的,而水厂取水口是后建的,所以对饮用水环境有影响的责任并不在码头。 “码头先建,水厂后建。”这是记者在芜湖、安庆两地采访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安庆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该市二、三水厂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建成的,而码头建成的时间比这要早。 这位负责人说,水厂取水口的要求与码头类似,都需要水深的口岸,所以许多水厂只能靠近码头而建。 “这些码头本身并没有问题。”安庆市发改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过去对码头的审批没有划归指定的主管部门,交通局、计划委员会,甚至一些市、县和乡镇都有权审批码头。 他介绍,近年来,随着商业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货物吞吐量增大,许多码头蜂拥而起。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没有考虑到城市发展后预留出水厂取水口的位置,所以形成了现在这种水厂取水口附近码头林立的局面。 据记者了解,正是由于时间差,导致了饮用水取水口与码头相伴而生的格局。那么,如何调整这种局面,从而化解码头对水源污染的威胁呢?据芜湖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已经对全市的已建港口码头进行重新规划、统一管理,把已建码头分为三类,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的第三类码头进行限期拆除。 “码头利益链”致地方保护 取水口附近各种污染隐患的存在,引起市民的普遍忧虑,媒体和有关专家也呼吁政府尽快采取措施清除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但据记者了解,在安庆、芜湖地区,对于取水口附近码头林立问题,有关部门一直都是“正在解决”,却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 对于码头的存废去留,各家都自有说法。 安庆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取水口附近码头的存在,他们也感到“无可奈何”,因为他们管不了码头,对此也曾多次向上级报告,但问题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 安庆市环保局表示,水厂取水口设立的码头主要是由水利部门主管,环保局主要负责对污染的处理。 水利部门也表示,水厂取水口和码头当初都是有规划的,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需要一个过程。 许多码头负责人表示,码头都是建在水厂之前,都有合法手续,如果码头要搬迁,政府就应该找到新的码头,而且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芜湖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码头是合法的,所以并不能当违规建筑来强行拆除,只能靠引导,给他们一些时间。 一个码头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各部门都强调自己职责的局限。其结果是,推来推去,问题依旧。 “其实本质上在于码头存在一个利益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码头属于所在的行政区管辖,税收归所在行政区财政收入。如果搬走码头,等于是“搬走了财政收入”。 “这就造成了大家对码头搬迁都不积极,有的甚至设置障碍。毕竟财政收入是硬指标,饮水安全是软指标,况且目前还没有发生过重大饮水安全事故,因此不易引起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他说。 在记者的采访中,许多人都表示,如果要真正解决码头问题,就要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建立相关机制,切实斩断“码头利益链”,才能恢复一片清洁、安全的水源。 本报合肥12月20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