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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保新制出台支撑农民进城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44 法制日报

  本报贵阳12月20日电 记者杨通河 贵州省新近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是该省首个针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文件明确,到2008年底,在贵州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这是记者今天从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意见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作收入相对较低且对大病保障需求迫切的特点,按照

“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确定了农民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方式,即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以保障农民工参保后的住院医疗待遇。同时明确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在招用农民工之日起15日内必须按照属地原则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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