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甘肃省国税局落实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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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44 兰州晨报 | ||
11万“个体户”免税近亿元 本报讯(记者李林娜)自今年4月1日起,省国税局将全省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到了国家政策规定的最高限额后,12月20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 ,使我省11万户个人经营者免征增值税近亿元。据悉,自今年4月1日起,省国税局决定对全省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进行调整,即销售货物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提供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为确保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省国税局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一律免征增值税,并对所有个人经营者,无论其销售额是否达到起征点,均纳入全省综合征管软件,做好日常管理。同时,全省国税系统加强了对该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管理,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效应反馈。 据统计,全省共有个人经营者148262户,其中未达起征点的个人经营者共有110571户,占总户数的74.5%,比调整前增加了50447户,增幅83.9%,2006年全省个人经营者未达起征点户免征的增值税预计为9661万元。 “个体户”在国税大厅办理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