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有钱就可以当“爷”了?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09 四川在线 |
据《法制晚报》报道,河南沁阳“红头文件”称,凡投资5000万者就可享“超国民待遇”。这包括:开车违法不受罚;子女上学自由择校;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该市三年来借此吸引了高达百亿元的外来投资,此举引发争议,有社会学家批评其违背了“平等”精神(12月19日《现代快报》)。 猛一看到这个报道,让我不得不对那些能在沁阳投资的有钱人眼红起来,梦想着有 一天我也能有5000万资金投资到沁阳市,那我也可以和那些外商一样,当回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爷”了:开车违法不受罚,娱乐场所不受查,子女上学自由择校……如此不一而足的而且百分之百能兑现12项优惠措施,能不让我眼热心跳吗?为了本地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沁阳市的领导们不可谓不尽心尽职动足了脑筋。借鸡生蛋,招商引资,利用外资来发展本地产业,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如果方法得当,将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能给本地经济带来飞跃。 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吸引外资,让外地人来考察作市场调研后再投资,本身具有一个过程,有时间的限制性和一定的难度,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步步按程序进行急不得。沁阳市却作出了大胆的“创新”,先后出台了五个“红头文件”,直接给外来投资者提供了多达12项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也确实起到了显著的效果,三年来吸引了高达百亿元的外来投资,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但是,如果一个地方只是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以牺牲社会公平和法律公平为代价,那么,这样的经济发展只能属于短期行为,其必将会给我们带来许多隐患,或许是更为沉重的灾难,这样急功近利的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这个建立在缺失社会公平和法律公平之上的经济的发展,将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混乱,给许多职能部门的执法造成困扰,使用于打击犯罪和不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律、规定,沦落为区分“有钱人”和“没钱人”的分水岭。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投资,国内一些地方人为地放宽招商引资条件,甚至以降低环保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作代价。外商为了节省环保费用,正好利用这个漏洞,把本该投资建设的环保处理设备省去,最后给我们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一些外企缺乏必要的劳保措施,让作业人员患上多种职业病,基本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这些例子屡见不鲜。沁阳的优惠政策中,有一项就是在每月的1 至25日对外资企业免检,每个月都可以有这么长时间不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其造成的隐患是可想而知的。 沁阳市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让许多有钱投资者过了把当“爷”的瘾,也从表面看成功地吸引了许多外商来投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由此产生的隐患和引发的后果,不得不让人揪着把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