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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要停止审判 "国务费"案合议庭或驳回声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22日将继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并对律师团停止审判的声请作出裁定。司法实务界普遍认为,合议庭可能会驳回律师团的声请。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5日首度开庭时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的律师团采程序杯葛辩护策略,认为检察官陈瑞仁侦讯陈水扁,违反“宪法”相关的规定,认为本案起诉无效,合议庭无权审判。

  律师团决定另加辟战场,将针对陈水扁的笔录有无证据能力、涉及秘密“外交”部分应否公开审理,及律师团阅卷受到限制等议题,继续提出质疑。

  律师团上次猛打程序牌,主要目的在企图说服合议庭法官向大法官声请“释宪”,以便暂停审理本案。有法界人士即质疑,此举真正目的在于拖延诉讼,让陈水扁免除受制于“吴淑珍一审被判有罪就下台”的承诺。

  虽然民进党“立院”党团赶在“国务机要费”案开庭前声请“释宪”,认为检察官陈瑞仁侦讯陈陈水扁,已有“违宪”之虞。法界人士认为,依据相关解释,法官审理案件对于适用的法律,认为有抵触“宪释”疑义时,可裁定停止诉讼,并声请“释宪”。因此,吴淑珍的律师团才会不断提出各种“违宪”理由,企图说服合议庭“释宪”。

  不过,法界人士认为律师团的程序策略,恐怕难以奏效,因为陈水扁并不是“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上列名的被告;起诉被告既然没有,合议庭也就不必适用“宪法”相关条例,所以合议庭不太可能主动“释宪”。

  另外,检方指控吴淑珍提供假发票报销“国务机要费”,但律师团在阅卷时对于发票的卷证数据完全没有办法看到;律师团认为检辩双方的攻防武器不对等,损害被告的辩护权。明天开庭时,合议庭将对此部分讨论并作决定。

  律师团透露,本案的程序仍有许多问题待解决,明天的庭讯,就算吴淑珍身体状况允许到庭,但要想进入实质的审理,仍是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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