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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锐减与公权力的“费”依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31 国际在线

  作者:王炯木

  被冷落了多年的“个体户”,近几个月里突然成为焦点,登上许多报纸和网站的醒目位置。《中国青年报》12月20日的报道说,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而截至2006年6月,这个数字变成了2505.7万。

  有评论称:“税费负担沉重是个体户数量锐减的罪魁祸首。”的确,“要想了解中国个体户的艰难,可以数数他们手中政府收费的发票”。全国工商联相关调查显示,繁重的政府收费使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成本不断提高,一些地方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和基金多达375种,这还不包括各种摊派、赞助、协会收费、有偿宣传费、部门下达的报纸杂志费和非生产性招待费用。

  “个体户”这个词汇,曾标志着中国人终于走向市场经济所赋予的对命运的自主。为什么改革开放20多年后,个体户遭遇的“制度性冷漠”反而渐行渐重,以至不堪重负锐减惊人?

  我国的“费”多,这是个不争的事实。费的形成其初衷是国家为放权让利,允许一些部门通过一些行政行为的收费弥补行政事业经费不足。然而,形势的发展却让我们始料不及,行政性收费在部门利益的驱使下迅猛增长,渗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又由于这一收入游离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之外,其收如同野马放纵不羁,其支如同黑洞深不见底。在利益的驱使下,“服务就是收费,管理就是要钱”成为早已有之的语境现象。从微观个体上看,许多地方的个体经营者所交纳的费收远远大于应缴纳的税收;而宏观上的情况是,这块没纳入国家预算的政府“费收”与税收等量齐观,多年来与国家预算收入呈“并驾齐驱”状态。

  挂钩利益的公权行为必然是扭曲的行政行为,必然危害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在许多部门利益支配下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中,个体户首当其冲成为“被宰割的羔羊”———遭遇如此“制度性冷漠”的又岂止个体户,可以说所有的市场主体都面临着竞争的不公平环境,甚至公众的现实生活中潜藏着觊觎利益的公权侵害风险。

  政府其实一直在努力改善“费环境”,如连年取消部分收费项目,控制收费标准以及规定收费必须进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等。在广州,继大刀阔斧地停止收取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创建“无费城市”还被作为未来的一个目标。然而由于多年来的既得利益格局和既得利益源头形成的机构超员,“费环境”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善。早有有识之士疾呼:其根本之道在于釜底抽薪,取消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健全国家财政分配职能。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消除公权利的趋利性。事实上,做一个“无费”的国度并非异想天开,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应存在“预算外资金”。从国家财政的“大盘子”来看,政府预算外收费收入与以税收为主体的预算收入是一种此涨彼消的关系,费收的广泛存在和无序分配肢解着国家财政,并搅扰了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取消所有费种,将具有税收意义的收费转化为税种,并由专门的国家征收机关负责征收,这样的改革既有利于国家的“财纲”整合,又是民心所向。

  记得有过这样一则报道———我国一位企业家在澳大利亚开设了一家公司,开业那天,当地政府的工商、消防部门也派员前来,问主人是否需要帮助。这位企业家感到很为难,便问是否收费,要收多少。对方感到十分惊讶:你到我们这里办企业就是我们的纳税人,作为公务人员,我们对纳税人只有服务的责任,没有其他权利———在一个法治的国度里,公民对国家所承担的经济义务除了法定的税赋以外,应再无其他负担。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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