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劳模应该得到更多尊崇和关爱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42 浙江在线 |
部分劳模的付出和收入形成较大反差。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劳模的社会形象受到影响,甚至使一些人对劳模精神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怀疑,这既不利于营造学赶先进、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也不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据本报12月18日报道,曾获得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的杭州市原蔬菜公司职工孙丽华,因企业人员调整,失业在家,每月只有577.5元的生活费。日前,杭州市总工会为孙丽 华送来了6360元经济补助。据了解,自杭州市今年对低收入劳模(先进)实行经济补助以来,已有490名像孙丽华一样的生活困难劳模(先进)获得了经济补助,总金额达83.9万多元。浙江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不日将在全省实行低收入劳模(先进)的补助办法。劳模生活状况如何,各级工会组织最清楚。看着一些低收入劳模生活困顿,不少工会组织多方筹措救助资金。而要形成制度性的补助办法,往往需要地方财政的支持。有幸的是,杭州市总得到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几家联合出台了《杭州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实施办法》,既为该市生活困难的劳模解决了后顾之忧,为浙江省向低收入劳模提供经济补助开创了先例,也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劳模的社会价值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 劳模作为先进生产力的杰出代表,在工作岗位上作出了各自不平凡的业绩。无数劳模的事迹感动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积极向上,劳模的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劳动者奋发图强。劳模是社会的脊梁,是时代的楷模。我们的时代需要劳模,我们的社会需要劳模精神。广大劳模应该得到社会更多的尊崇和关爱。 但是,也应该看到,有些劳模在为国家和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超强度的工作也给他们的身体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不少劳模患有某些疾病,身体状况欠佳。还有一些劳模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下岗失业,生活陷入困顿。部分劳模的付出和收入形成较大反差。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劳模的社会形象受到影响,甚至使一些人对劳模精神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怀疑,这既不利于营造学赶先进、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也不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工会组织作为劳模的“娘家人”,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为劳模利益鼓与呼的责任。要关心劳模的生活,及时发现劳模生活中的困难,积极向各级组织及相关部门汇报,为国家制定保障劳模权益的制度政策提供依据。事实上,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下,许多地方相继建立了劳模津贴或补贴制度,既稳定了低收入劳模的生活,也推动了劳模精神在全社会的弘扬。正如上述报道所说,为了核实每一位低收入劳模的实际收入,杭州市总工会做了大量艰苦的调查、审核。 更重要的,各级政府有责任帮助劳模摆脱困境。我们不能让劳模的利益受到损害,不能因为部分劳模经济的困顿,而使社会对劳模精神产生怀疑,不能让劳模的精神脊梁折弯。各级政府应该从制度和机制入手,确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劳模评价和利益保障机制,使劳模成为真正引领时代发展的代表,成为昂扬向上的精神楷模。(评论员郭振纲) 作者: 郭振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