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娱乐场所禁明火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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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45 南方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徐艳实习生张婷通讯员消宣)今年圣诞,广州市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将严禁使用明火器材进行表演、娱乐活动,违反规定的娱乐场所将被处以停产停业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将被行政拘留。 日前,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在元旦前夕出台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五严禁》。其中规定: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使用火炬、火把等明火器材进行表演、娱乐等活动。违反规定 ,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等处罚。(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