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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组建城管公安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52 南方日报

  有关部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称,为打击暴力抗法

  拟组建城管公安机构

  本报讯(记者/严丽君通讯员/穗协宣)“走鬼”有值得同情之处,难道城管执法人员就应该受伤?日前,广州各界十分关注解决“走鬼”生计的问题,但同时也有政协委员呼

吁大众关注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受到伤害的情况。据介绍,去年广州有330名城管队员在暴力抗法中受伤,广州有意组建城管公安机构防暴力抗法。

  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遭遇暴力抗法的建议》的提案中,广州市政协委员邓金石列举了一些数字:据去年不完全统计,城管执法遭遇暴力抗法704宗,受伤队员330人,暴力抗法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达143人。他认为,暴力抗法已出现群体化、组织化、恶性化的特征。

  邓金石表示,造成城管队员目前面临的这种状况,一方面政府要给政策,以减少社会对城管工作的不满。另外一方面,还要保护城管队员,城管执法权力有限,且缺乏必要的防卫器械。他建议,应该加大对暴力抗法的行政和司法处罚力度,同时及早加强城管执法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城管执法的公安保障机制,如通过派警员参加城管中队执法,给直接参与执法的城管队员配备必要的非杀伤性防卫器械等形式。

  有关部门在答复中介绍,目前整治“六乱”专业执法队已经配备了盾牌、防刺衣、头盔等防护装备。此前,还有越秀区实行公安派驻城管队伍的做法,20名公安人员常驻城管;白云区整合街道中队与街道派出所、工商等部门的力量。

  有关答复明确表示,避免城管执法人员身体受到伤害,实行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答复称,国内其他城市的执法经验说明,建立城管公安机制势在必行。据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中,组建城管公安机构,希望从根本上解决城管队员在执法中面对暴力抗法却被动挨打、束手无策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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