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诉奇虎案宣判 奇虎被判不正当竞争构成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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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0:2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21日电据北京晨报报道,“雅虎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昨天在北京市一审宣判,判决原告雅虎中国胜诉,被告运营奇虎网的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雅虎中国构成侵权。同时,奇虎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今年初,奇虎公司推出安全类软件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在内的上百款网络工具 类软件列为恶意软件进行查杀。用户安装360安全卫士软件时,软件随即警告用户雅虎助手属于恶意软件,并要求用户卸载雅虎助手。9月28日,雅虎中国将奇虎公司告上法庭,两家公司的争吵当时震动了整个中国互联网。雅虎中国认为和奇虎公司有近似的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奇虎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有明显商业目的。 法院审理之后支持了雅虎中国的观点,裁决奇虎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雅虎中国经济损失三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四万零二百七十九元,并在其网站首页上连续二十四小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针对恶意软件监管权的归属问题,中国互联网协会专家胡钢认为,民间和企业定义恶意软件存在较大风险,这种监管应当转移给政府机构或者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不久前,在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雅虎助手侵权的官司中,反流氓软件联盟以证据不足败诉。(邢飞) |